豫光金铅: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
1月28日,豫光金铅发布公告称,111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27日、2026年1月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%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的相关规定,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自2026年1月21日至1月28日连续6个交易日大幅上涨,涨幅累计达59.52%。公司已于2026年1月27日、2026年1月28日分别披露了《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》《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》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公司董事会确认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除已按规则披露的事项外,公司不存在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、商谈、意向、协议等,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相关规则应披露而未披露的,对本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,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、补充之处。 |